GPA(平均成绩点数计算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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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这是原来教务处网站上的原话,参考着计算吧。我只是对楼上的进行了总结。
    (一)学生需参加所修课程的考核

    学校根据考试成绩合格课程的考试成绩和学分,计算出学分绩点,作为评价学生质量的依据。(附平均分计算方法:以所选课程的学分为权重用加权平均法计算)
    (二)学分绩点及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
    考核成绩与绩点对应关系如下:

    将一门课程考核成绩按上表的对应关系,转化为绩点后,乘以该课程的学分,即为该课程的学分绩点:
    学分绩点=绩点*课程学分
    平均学分绩点:学生在一段时期内修读课程的学分绩点之和,除以该学生同期获得的学分数,即为该学生这一时期的平均学分绩点
    平均学分绩点=各门课程学分绩点之和/同期获得的学分之和。




    回复 江南小菇凉 :我特意看了一下教务处网站,这次没找着,不知道是被撤了还是咋的。(可能我眼睛干涩没看着)